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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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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2024年度“陕西省外语学科专项课题”合作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9-16 16:55  

 

校内各相关单位:

2024年度“陕西省外语学科专项课题”研究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我校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1.“四新”建设与大学外语教学改革研究


2.面向卓越工程师培养的跨学科课程开发


3.全球胜任力背景下的外语教育创新研究


4.国际组织能力需求与人才培养研究


5.外语专业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研究


6.学科交叉视域下的国别区域研究

7.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外语教学的创新发展研究


8.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的翻译研究


9.数智时代外语学科转型路径探究


10.教育数智化背景下外语教师数字素养与技能发展研究


11.人工智能与大学外语教学深度融合研究


1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外语课程建设与教学实践研究


13.数智时代下基于数字化平台的外语混合式教学模式研究

14.新质生产力视域下大数据赋能外语教学实践路径研究

15.外语课程资源开发与建设研究


16.思政教育融入外语教材创新研究


17.外语课程思政与陕西地方文化融合研究


18.行业/专业英语课程设计、教学模式创新与教材开发

19.人工智能与外国文学研究


20.国际传播力与对外话语体系建设研究


21.职业院校外语教学资源开发与应用研究


22.陕西文学与文化的对外传播研究


23.产教协同应用创新实战型人才培养研究


24.相关领域内申报者认为确有研究价值的其他课题

本项目列示的为研究方向,具体题目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研究题目与研究内容过宽过大,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清华大学出版社组织实施,面向全省社科界公开申报。项目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能够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淀;原则上要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未进入陕西省数字社科信息资源数据库的不得申报。

3.项目申报人需具备申报资格,并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负责。

4.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鼓励与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同时进行。

1.线上申报方式:各项目负责人通过“陕西省社科网”业务系统中的“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用户名为注册“陕西省数字社科信息资源数据库”时填写的手机号,获取手机验证码登录,填报相关信息及资料,待管理单位审核。各单位管理员对申报项目逐一进行审核并完成提交。

2.线下申报方式: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四份)、《论证活页》(一式七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社科处。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及汇总表(EXCEL文件格式)请以“外语学科专项+申报人姓名”的形式命名打包后,同步发送至slxyskc@163.com邮箱。

三、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清华大学出版社会同相关专家围绕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展开评审,择优立项。

本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四、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项目结项需书面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研究成果(成果形式包括:结题报告、学术论文、调研报告、解决方案、教材等与课题研究有关的材料)及30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精简版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省社科联、清华大学出版社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清华大学出版社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项目组在公开发表与本项课题研究相关的成果时,应注明本课题立项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清华大学出版社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清华大学出版社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三)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将被予以限制。

(五)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10:00前。

联系人:张中义     09142387284

                                                                                                         社会科学处

                                                                            2024年9月14日  

 

附件【附件3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 (11).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论证活页 (10).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 2024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 (1).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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