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17〕62号)文件中“科研育人质量提升体系”的有关要求,营造科研育人的良好氛围,在大学生群体中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商洛学院2023年“大学生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形式
1.凡在籍在读的商洛学院学生、正高职称或正处职务以下的在职在岗教职工均可作为申报人申报商洛学院“大学生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项目采用师生自主联合申报、“师生双主持人双签负责”的形式进行立项和结项管理。
2.项目设计阶段,项目负责人(教师与学生)应对项目的成果产出潜力、课题设计的科学性进行充分研讨,审慎务实地拟定研究方案;研究中,教师要做好研究示范,落实好科研育人职责。学生项目负责人需珍惜机会,力争有所收获;结题时,师生双方须签字确认各自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并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按时结题。
二、研究周期与结题要求
商洛学院大学生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的研究周期为1-2年,因故不能如期完成项目结项的,项目师生负责人须联名书面提出延期申请,一个项目可延期一次、时间一年,经院(部)签署意见后报社会科学处审批。
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并标注“商洛学院大学生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并附带课题编号)”字样者,可申请结题(学术论文须以商洛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指导教师可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指导老师必须署名)。
三、材料提交
申请者须认真填写《商洛学院“大学生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4份),于11月10日11:00前将申报材料报社会科学处,电子版同步报送slxyskc@163.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社会科学处
2023年9月25日